《掌燈判官》[掌燈判官] - 第二十二章 女推官

一面九尺高的銅鏡,就是傳說中的孽鏡台。
這麼大的尺寸的銅鏡,肯定價值不菲,但徐志穹站在鏡子前面照了半響,沒有看到什麼特別之處。
在這個時代,銅鏡算是奢侈品,徐志穹家裡沒鏡子,書院里有鏡子,但徐志穹在書院除了打架就是考試,還沒有照鏡子的機會。
來到這個世界有一個月了,徐志穹還沒有好好欣賞一下自己的臉。
徐志穹的相貌還是不錯的,一米八出頭的個子,一頭略帶凌亂但更顯不羈的長髮,配上這張略顯滄桑的銅面具。
如果鬢角再能加上兩縷如霜的白髮,這不就成了平平無奇的過兒么?
徐志穹正欣賞自己的美貌,忽聽那女推官喊了一聲:「看夠沒?不怕看丟了你的魂么?我讓你照他,你照自己作甚?」
他?
原來說的是黑狗。
孽鏡台,照的是惡靈的罪孽。
徐志穹把黑狗牽了過來,在孽鏡台面前,「黑狗」嚇得站不起身子,可徐志穹只看到了一個顫抖的靈魂,其他什麼都沒看到。
女推官有些不耐煩了:「你第一次來罰惡司嗎?」
徐志穹坦言道:「還,還真是第一次。」
「拿上罪業一起照,你只照個魂魄,能照出什麼東西?」
徐志穹暗自吞了一口氣,從推官手裡拿回了犄角。
仗着官大一級,卻來欺負我這新人。
話不能一次說全了嗎?
徐志穹猜對了,這女推官確實故意不把話說全,她想探一探徐志穹的底細。
從種種表現來看,徐志穹不僅對罰惡司一無所知,而且對判官道門一無所知。
當然,也不排除徐志穹故意藏拙的可能。
徐志穹拿着犄角,牽著黑狗,站在了鏡子前,原本清澈的鏡面突然模糊起來,好像蒙上了一層水霧。
等水霧散去,一幅幅畫面呈現在徐志穹眼前。
第一幅畫面,這條黑狗正在撕咬一個餵狗的童僕,看着畫面中的黑狗還不大,應該是早些年犯下的罪過,童僕只是受了輕傷。
第二幅畫面,這條黑狗咬死了一隻雞,吃了。
這也算罪過?
第三幅畫面,這條黑狗咬死了一隻小狗,吃了,骨頭都吃的乾乾淨淨……
接下來的畫面一一閃現,都是些雞毛蒜皮的事情,直到這黑狗長到了壯年時期,終於有一幅畫面吸引了徐志穹注意力。
他咬死了一個人,看衣着應該是個婢女。
撕咬間,婢女一直在掙扎呼喊,可至始至終沒有人來救她。
等把婢女活活咬死,黑狗開始啃食婢女的屍體。
徐志穹知道了罪業的主要來源,這黑狗吃過人!
畫面到此結束,又一幅畫面出現,黑狗正在吞噬一名老人的屍體,看衣着是個乞丐,看乞丐身上的傷痕,也是被黑狗咬死的。
它傷了不止一條人命。
接下來的畫面大同小異,這條黑狗先後吃了四個人。
最後三幅畫面非常特別,第一幅畫面,黑狗正在撕咬一對乞丐,被一個男人踹了幾腳,這個男人正是徐志穹。
第二幅畫面,黑狗上前撕咬一名男子,被男子一拳打翻在地,這名男子徐志穹認識,是「張夫人」的家僕呂三,呂三有九品修為,對付一條狗不在話下。
第三幅畫面,這條狗又去撕咬那對乞丐,被徐志穹打死了。
呈現完了最後一幕,銅鏡恢復了正常。
「黑狗」跪在地上,拼了命的給女推官磕頭:「推官大人,且容我一言!」
女推官一愣:「你怎麼知道我是推官?」
「黑狗」道:「陰司知道我不是大惡之徒,投胎之前容我留下了前生的記憶,我來過罰惡司,推官也是見過的,大人,我真是冤枉,我此生是個畜生,所犯下的種種罪業,一來是受天性驅使,二來是受了主人家的指使!」
徐志穹冷笑道:「說這些還有什麼用?」
女推官道:「還是有些用處的,嗜血是猛獸的天性,就像深山裡的老虎,無論吃了其他野獸,還是吃了人,都不算罪過。」
徐志穹愕然道:「這是什麼道理?吃人的老虎還沒罪?」
女推官道:「別用凡間的律法和我理論,那是皇帝家的律法,判官裁決,遵循的是天理。」
生殺裁決,全憑善惡天理。
這是道長說過的話,也是判官的工作準則。
準則必須要熟練掌握,徐志穹誠心向推官請教:「有沒有天理的條文,可否借卑職一閱。」
「條文?」推官愕然,反問道:「誰領你入的品?」
徐志穹不敢提起道長,推官見徐志穹不願回答,也沒有追問:「如果連天理都分辨不出來,卻還當什麼判官?」
分辨?
難道說天理並沒有條文,全憑判官自行判斷?
可按照徐志穹的判斷,畜生殺人就是罪業。
徐志穹無法理解,女推官又道:「你若是不信,且到深山裡蹲上個十年八載,看看吃人的老虎會不會增加罪業!」
差點忘了,黑狗有罪業,三寸多長,就在手裡攥著。
罪業,遵循某種客觀規律在頭上生長,是客觀存在的事物,也是判官裁決的重要依據。
判官的判決不是主觀的,是客觀的,只是徐志穹還沒弄清楚其中的規則。
還是那個問題,罪業到底從何而來?
徐志穹思忖良久,搖搖頭道:「畜生殺人不是罪業,為何人殺人就是罪業?人還不如畜生?」
推官道:「人有靈智,自與畜生不同,而且要看為何殺人,濫殺無辜自然是重罪,替天行道,殺賊除害,非但不是罪業,還是功績,要去賞善司領賞!」
賞善司又是什麼地方?
趁著徐志穹還在懵逼中,那「黑狗」抓緊機會為自己申辯,指著徐志穹道:「這人什麼都不懂,您可千萬別聽他一面之詞,我當時被天性所困,又受了主人家的脅迫,犯下的罪業都不是我本意!」
女推官看着黑狗:「你本魂是個人,而且還留着記憶,就算投胎成了畜生,靈智也是有的,一共吃了四個人,都是受人脅迫?」
「黑狗」道:「我沒有靈智了,我變了狗之後,雖然還有人的記憶,但只能按著狗的天性活着,狗愛吃肉,我也剋制不住,況且我要是不吃人,主人往死里打我,螻蟻尚且偷生,我所作所為都是迫於無奈!」
什麼情況,這黑狗要翻案?單憑几句話就想翻案?
他狡辯的依據只有兩個:
一是他變成了狗,失去了人的天性,行為不受控制。
二是他所做的一切,都是受了主人的脅迫。
總之他犯下的罪過,都不是出於本意。
這件事好像不難驗證。
徐志穹看了看孽鏡台:「是不是出自他本意,拿鏡子一照就知道。」
女推官搖頭道:「孽鏡台只能照出罪業,照不出前因後果。」
「黑狗」趕緊喊冤:「大人,我委實冤枉,我固然有錯,但絕非罪不可恕,來世願意再做畜生贖罪,但不能再去陰司受苦了!推官大人明鑑!」
推官的職責就是給有罪的亡魂定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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