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比崇禎大一歲》[我比崇禎大一歲] - 第十一章:有了住處(2)

張氏。
張氏小心翼翼把黃毅的意思講了一遍。
赫丹巴特爾大笑起來揮揮手。
張氏急急忙忙跑去外面。幾分鐘後,一個身體單薄髒兮兮的半大男孩子跪在黃毅面前。
不知怎的,這裡所有見到的人給黃毅的感覺都是髒兮兮的。
黃毅讓那個少年站起身。
張氏說這孩子十三應該是實歲,個頭倒是不矮差不多接近一米六,就是太瘦了,顯得眼睛特別大,跟蒙古人的眯眯眼界限分明。
「你叫什麼名字啊?」黃毅問道。
「他們都叫小的『易和擼燈』,我們漢人的話應該是大眼睛的意思,娘親喊我大郎。」
「你以後就跟着我吧!我也是漢人,會讓你吃飽穿暖的。你願意嗎?」
「小的願意,可是……」少年的大眼睛瞧向赫丹巴特爾。
黃毅當然知道這件事誰說了才算,他立刻指著張大對赫丹巴特爾道:「你好人做到底,把這個孩子也送給我行不行?」
這一回沒有用得着張氏翻譯,赫丹巴特爾立馬明白了,他哈哈大笑,然後跟張大說了些什麼,大眼睛少年就再次跪下磕頭認新主子。
這個插曲不影響牧民、戰士圍著篝火狂歡。
接下來赫丹巴特爾出風頭了,那是他拿出灌滿開水的透明塑料瓶給部落里那些膀大腰圓的漢子看,那些漢子都如同見到了寶貝般。
然後就看見十幾個漢子竊竊私語還看向黃毅這一邊,當他們的目光和黃毅碰上時,都滿臉堆笑點頭示意。
喀嘞圖沒能看到頭領顯擺「寶貝」,喝醉了,那是黃毅來而不往非禮也,也敬了喀嘞圖滿滿一大碗酒。
這個漢子原本就喝了很多,黃毅敬的這一碗酒成為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當天晚上,黃毅獲得了一個基本配齊了生活用品的蒙古包,一男一女兩個奴僕。
赫丹巴特爾是個固執的人,把所有的繳獲全部放到了黃毅的蒙古包內。
不對不對,不是全部,三匹戰馬不可能進蒙古包,牽進了用木遮攔圍起來的馬場,由「大眼睛」伺候。
蒙古包里有一大堆戰利品,黃毅不知道這些玩意兒留着幹嘛?
他指著對張氏道:「收拾、收拾,沒用的就丟掉。對了,那裡還應該有些羊肉乾巴,你拿些去給你兒子吃。」
張氏愣住了,小心翼翼問道:「真的可以拿給大郎?」
額!什麼大郎?難聽死了。黃毅條件反射般想起了「大郎,喝葯了。」
「我認為應該給孩子取個正經名字了,你看叫張大勇如何?」
張氏又跪下了,她道:「奴婢謝老爺給大郎賜名,只是、只是……」
怎麼還有只是?
「你有話儘管說,別吞吞吐吐的!」
「老爺,大郎以後不姓張了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大郎應該跟老爺姓,喊老爺『爹』,喊老爺的夫人『娘』。」
額!大明朝好像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的,黃毅不僅僅愛看明史、明穿作品,還看過三言兩拍和《儒林外史》。
因此知道大明法律不容許蓄奴,故而地主老財達官貴人採取了變通。
家中奴僕理論上是乾兒子、乾女兒、干孫子,小妾其實也是奴僕,一樣的可以買賣…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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