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文娛:我的女友竟然是偶像歌手》[文娛:我的女友竟然是偶像歌手] - 第11章 聽雨,我的藝名(2)

望什麽?
收起你心裏那點不切實際的想法,客戶要的是流量,夏麗姐那麽火,這首歌當然只有她來唱才會給客戶帶來更多的利益。
想到這裏,姜小娥眼框有些泛紅,她深吸口氣,將眼裏的淚水給憋回去,然後對趙媛和蘇宇幾人點了點頭:「趙總,蘇老師,阿茹姐,沒事我先走了。」
「行,你先回去吧。」趙媛正在對修音師說著什麽,聽到姜小娥要走,轉身對她柔聲道。
蘇宇也笑着對她擺了擺手,餘光瞥見她微紅的雙眸,不由的愣了愣。
這小姑娘業務能力不錯,只是內心有些脆弱啊,這種心態在娛樂圈可不行。
……
姜小娥走後沒多久,修音師那邊已經完成。
趙媛拿着裝有小樣的u盤走了過來。
「走吧,我們去談合同。」
對蘇宇揮了揮手,趙媛和阿茹兩人率先朝辦公室走去。ъìqυgΕtv.℃ǒΜ
跟着兩人來到辦公室內。
阿茹在一旁打印機忙活。
沒過一會兒,拿着兩疊a4紙放到蘇宇面前。
「星輝娛樂對製作人有兩種合同。」
「一種是有底薪的模式,初級製作人月薪兩萬,歌曲所產生的收益公司得七成,作詞作曲兩成,歌手得一成。」
「另外一種就是沒有底薪,和公司五五分賬,不過歌手分的那一部分要你自己去談。」
趙媛分別為蘇宇解釋兩種合同的區別。
「這兩份合同,公司的宣發資源有區別嗎?」蘇宇倒是沒有太多的驚訝。
總的來說,這兩份合同對新人都還不錯,要知道,上輩子在娛樂圈混跡這麽久,對版權方面的事情他還是了解一些。
詞曲製作人一般只能拿到一兩成的收益,而歌手基本不靠歌曲的版權,他們靠歌曲出名走紅,然後有足夠的流量之後,接代言,參加商演,入駐綜藝,這才是藝人賺的錢。
總體來看,第一份合同對於新人來說最合適,畢竟有兩萬的底薪,生活也算有保障。
但是有實力的話,第二份合同明顯賺的錢會更多。
所以,蘇宇現在最關心的是,這兩份合同公司的宣發資源會不會有區別。
他根本不擔心作品的質量,要的就是公司的宣傳渠道。
「沒區別,不管是哪種合同,公司都會一視同仁,該有的宣傳和資源都會有。」趙媛輕聲道。
「那我選第二份合同,五五分賬。」蘇宇聞言,緩緩抬頭,對她微微一笑。
「行,這份合同也比較適合你們大學生,因為沒有底薪,可以不用來公司報到,有單子阿茹會聯係你。」趙媛看着蘇宇的雙眸中,閃過一抹讚賞。
大部分新人,都會選擇有底薪的合同,畢竟兩萬塊錢的底薪也不算太低,足夠穩定的生活,讓新人沒有後顧之憂的學習成長。
而沒有底薪的合同,雖然可以分到收益的一半,但是如果沒有足夠出色的作品,有可能一分錢都得不到。
一般來說,只有對自己實力非常有自信的人,才會選擇第二份合同。
蘇宇的選擇,趙媛也沒過多干預。
畢竟《後來》這首歌已經展示了他的實力,如果後面還能寫出這麽高質量的歌曲,第二份合同對於他來說無疑是最好的選擇。
簽訂完合同,蘇宇就準備離開。
「對了,《後來》這首歌詞曲作者用你的真名嗎?」趙媛叫住他。
公司對這個沒有硬性要求,藝名和真名都可以。
「聽雨,我的藝名。」蘇宇腳步一頓,回頭對趙媛笑着說道。
【叮,恭喜宿主完成任務】
【獎勵歌曲元件《有何不可》】
【宿主第一次成功完成任務,額外獎勵技能:專業級鋼琴水平,鋼琴曲《夢中的婚禮》】
不錯,這次係統還算大方,簡單的應聘任務,給了一首歌再加專業級鋼琴水平和鋼琴曲。
頂點小說網首發

猜你喜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