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退役後,我搬進了女房東的出租屋》[退役後,我搬進了女房東的出租屋] - 第1章

我叫唐楓,今年25歲。

原來我是省體育隊的格鬥運動員,取得過不俗的戰績。

三年前的夏天我回家休假,夜裡打算去大排檔吃烤串喝啤酒,剛走過去就遇見了一家三口被六個醉漢圍毆,當時就連剛六歲的小女孩都被打傷了,小女孩的頭在流血。

我實在是看不下去了,衝過去幫忙,一個愣頭小子對我動刀子,我一個高鞭腿上頭就踢死了他。

剩餘的五個醉漢看着倒在地上,腦袋變成血葫蘆,鼻孔和耳朵也在冒血的同夥,自然是嚇傻了。

一家三口得救了,可我卻攤上了一條人命。

開庭那天,我很擔心自己的前途,我的父親面色很凝重,我的母親一直在流淚。

我聘請的女律師以法律為準繩,以事實為依據,為我做無罪辯護。

法庭判我正當防衛,當庭無罪釋放。

這場風波,也讓我徹底告別了華北省體育隊。

我成了一個很扎手的狠人,有的人試圖拉我入伙,我拒絕了;有的人對我敬而遠之,我也不怎麼鳥這種人;還有的人崇拜我,想學一招半式,可我沒打算收徒弟,也不想和誰拜把子。

兩年前,我戀愛了,女朋友名字叫陳麗娟,看起來很漂亮,很純潔。

後來,她居然背着我,和一個叫張翔的人混在一起。

我發現了苗頭,抓了他們的現行。

看着凌亂的畫面,我只想悲憤的罵幾句,然後掉頭走人。

可是張翔很狂,讓我滾,否則就滅了我。

他本來就對不起我,可他居然還嚇唬我?

我抬手一巴掌就打翻了他,可他也是個狠角色,衝進了廚房提刀出來,對着我揮砍。

我連續幾次躲閃,很憤怒也很煩惱,起腿一腳踢死了他。

開庭那天,我又開始擔心自己的前途,我的父親依然面色凝重,我的母親又在流淚。

為我辯護的還是上次的女律師,她的名字叫曹小曼。

她以法律為準繩,以事實為依據,為我做無罪辯護。

法庭依然很公正,判我正當防衛,當庭無罪釋放。

曹小曼兩次為我辯護,我向他表白了。

她說:「如果我變成了你的女朋友或者你的老婆,下次你打死了人,我就只能迴避,不能給你辯護了。」

我說:「我本來就無罪,否則誰來辯護都不行。以後不管什麼情況下,我都不會打死人了,畢竟事不過三。」

那天在路上,我看到剛從超市出來的曹小曼,坐進了一輛凱迪拉克,開車的是個戴着無框眼鏡的斯文男人。

我的家底厚,這樣的凱迪拉克在我眼裡是便宜車。

這場風波後,我離開了家鄉清谷縣,到了幾百公里外的京城。

我要體驗生活,我要賺錢養活自己。

現在是2015年的夏天,我已經在海甸區錦繡小區的合租房裡住了半年。

我的房東名字叫葉月嬋,是個身高達到了175公分的大美人。

如果不是因為喜歡她,我不會住這麼貴的房子,三居室合租房裡的一個次卧,一個月就要2500元。

我現在打算依靠自己,我寫網絡小說,目前一個月的收入也就幾千元。

平時也只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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