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七零之嫁高門成對照組》[七零之嫁高門成對照組] - 9 第 9 章 後果
隨着包裹一點點打開,眾人屏住了呼吸,有些好奇的更是忍不住上前,待易母完全將包布拿下,看到裏面的東西後,所有人都傻住了。
易母卻面色漠然的站起來,看向顧晴:「這些都是小月嫁進來時,帶過來的初中教材,她看完了,讓我帶回去給她弟弟,不行嗎?這個也是你家的?」
望着擺在地上,堆成山的教材,顧晴面色通紅,嘴巴張張合合,卻像條幹涸的魚,一句話也說不出來。
「哎呀,這,這,這是誤會了?」
「這樣看來,易同誌也不是那種愛佔便宜的人?」
「那顧家是真討厭她嘛,不然咋要這麽折騰人。」
易思月本就不喜歡顧晴的咄咄逼人,如今見易母被她逼成這樣,更是不快,「行,我的看過了,是不是該看她的了?」
說完她手指站在方珍珍身旁的於翠翠,既然不想她好過,那大家都不好過吧。
於翠翠臉變了變,方珍珍更是難堪,事情怎麽會搞成這樣?明明顧晴只要查出易思月的包裹不對,事情就能解決。
可誰能想到,她這次竟真什麽都沒拿?怎麽會呢?她以往不是最愛同自己攀比?只要自己有的,她就一定得要。
「怎麽?想裝傻?」易思月微微一笑,眼睛卻滿是嘲諷:「不是你自己說,不是顧家人,不配用顧家東西?」說到這,她頓了頓,好整以暇的瞥了下眼神慌亂的於翠翠和頗有些震驚的方珍珍:「自己說的話?也不算數?想自打嘴巴了?」
顧晴尷尬得腳趾摳地,臉都不知朝哪擺,心中更是埋怨起楊春,這個楊阿姨,為什麽不把事情搞清楚,再來找她?如今害得她把臉丟得整個市委大院都是,想起那些人的驚訝,好奇,她簡直想找個地洞鑽進去。
還有二嫂,平時不是最看不上易思月的做派?也從不學她送東西回娘家?如今怎麽也變了?
顧晴低着頭,既懊惱又後悔,「我都說了,這是我的工資買的,和顧家沒有關係。」方珍珍心中雖不安,但還是堅持自己原先的解釋。
沒辦法,顧晴不能自打嘴巴,她自然也不能,所以只能硬著頭皮走下去了,希望易思月還是一如既往的蠢。
「沒有關係?為什麽不能看?」就方珍珍每個月四十塊的工資,以她每天要買水果,每個月要買新衣服,每季度都要換鞋子的作態,別說養別人了,就是自己,她怕都養不起。
還給老家買東西?真是天大的笑話,原身出門少,跟顧家人接觸少,才會被這種說法糊弄住,她不是。
「沒有為什麽,不能就是不能。」方珍珍義正言辭的拒絕:「我至於為了這麽點小事騙你?你要知道,我弟弟在食品廠工作,我爹是生產隊隊長,我大哥在鄉裏食堂,二嫂也馬上要去公社,我家不缺東西,我娘拿的這些,不過是禮尚往來的禮節而已,壓根用不着顧家那些貴重東西。」
「這話倒也沒錯。」
「方同誌家比易同誌家強多了。」
而於翠翠聽到這,也雙眼放亮,連連點頭:「沒錯,沒錯,小月,我知道你是生氣,不過生氣,也不能隨便怪別人,是不是?你父親瘸了腿,娘身體不好,弟弟又整天遊手好閒,無所事事,顧晴看到你娘拿那麽大的包裹,當然會誤會了,你就大人不計小人過,也別和她生氣了,行不?」
於翠翠說完,顧晴立刻朝她投去感激的目光,她心中得意,有了這一遭,想必顧晴乃至顧家人以後都會對她另眼相看,還會對她女兒更好,想起顧家那停在院子裏的兩輛單車,擺放整齊的縫紉機,收音機,還有那每人一個的手錶,甚至於她在和顧家做親家前見都沒見過的冰箱,洗衣機,電視機。
她就羨慕,自己這回幫了顧晴,不說啥冰箱,洗衣機,單車,手錶總能給一個吧?想到這,她立馬忘了方才被易思月逼迫的慌張,繼續添油加醋。
「都是一家人,太認真也不好,你看,你和你娘也沒咋的?是不是?」
說來說去,就是想着法子耍賴,不肯自證,還要她大度的當作這件事沒發生過,至於她所受的汙蔑,易母所受的委屈,那都不算事。
易思月被她們的理直氣壯給逗樂了,「行啊,你們都有理由,全我的錯?嗬嗬」
「不是,大嫂」
「小月,這話」
「易思月,你」
易思月卻懶得再說,直接帶著易母進了屋,對面三人愣住,她這是要做啥?
難道瞧著爭不過,所以才認輸了?三人你望我,我望你,面面相覷。
「是不是沒事了?」顧晴小心翼翼道。
於翠翠連連點頭,面露喜色:「肯定是,肯定是,哎,還以為她多厲害呢,嚇我一跳。」說著抹掉額頭上的汗。
顧晴鬆了口氣,方珍珍卻心底隱隱不安,如果是之前的易思月,她還能確定,跑就是跑了,可如今這個,真不會出什麽事嗎?
於翠翠卻沒想這麽多,一看她走,就開始整理包裹,準備回家,可不能再待下去,要被易思月發現貓膩,那就完了。
圍觀眾人看到這場景,頗有些意猶未盡,就在他們還磨磨蹭蹭不肯離開時。
一連串的狗叫聲突然從遠處傳來,眾人愣住,還沒反應過來,那狗嘩啦啦就沖於翠翠過去了。
「汪汪汪,汪汪汪。」
「媽呀,哪裏來的狗呀?快走,快走,快趕走它。」於翠翠看到這一人高的大狗,頓時懵逼,不停躲閃。
「這狗,我記得是袁書記家的吧?」
「是它,叫大豆,袁書記家大兒子從鄉下帶過來的,據說是狼狗雜交,可凶了,咬到人,那是不見肉不撒嘴。」
「可不,上次還把於科長那去偷菜的老娘給咬了,渾身是血,在床上足足躺了兩個月才好。」
於翠翠又沒聾,聽到這些,嚇得直打擺子:「救命啊,救命啊,快來人救命!」
聲嘶力竭,叫得整個大院都能聽見,這下來看熱鬧的更多了,易思月看到外面的動靜,才慢吞吞帶著易母出來。
而外面,正值救人**。
「快,快,方同誌,快給它一塊肉,吃到肉,它就不咬人了。」
「對,對,給肉,這邊再來個人,去袁書記家,把他大兒子叫來,這條狗除了他,沒人使喚得動。」
「肉,肉,現在哪裏去找肉?這個月的肉票都花完了。」方珍珍急得五內俱焚,恨不得天上掉下一塊肉來拯救於翠翠。
跑得上氣不接下氣的於翠翠說要肉,二話不說,打開死活都不肯放下的包袱:「有肉,有肉,你忘記那個火腿了。」
說完一把將包袱解開,扔到地上,聞到火腿的香味,那狗立刻停了下樓,嗅了嗅,直接撕咬火腿去了。
「活下來了,活下來了。」於翠翠看到它一心吃肉,氣喘吁吁,滿臉驚喜的感嘆道。
「喲,這是七塊五一瓶的茅台酒吧?」
「這是高級幹部的特供點心吧?哎呀,聞著真是香?」
「還有,還有這大前門,居然是兩天,這得十幾塊吧?還有這奶粉,嘖嘖,這得多貴啊!」
都不需要易思月可以提點,只要是長眼睛的人,都知道於翠翠這一包有多少好東西。
「嘖嘖,還說不拿顧家的,是不拿,是不拿便宜的吧!」
「可不,人家家裏那麽多工人,哪瞧得上普通的呢?」
「這方同誌,剛剛還信誓旦旦的說不需要,這就是她的不需要?她這臉究竟咋長的?能當著這麽多人,面不改色的撒謊?」
「往常那李同誌還老誇她,我都替她臊得慌。」
於翠翠這才想起自己方才幹了什麽,望向自家女兒,發現她身子搖搖欲墜,臉色刷的一白,「不是,不是這樣的,你們誤會了,誤會了。」
「誤會啥啊,誤會,東西都在這,還能誤會?」
「剛剛對那易同誌才是真誤會。」
「就是,就是,以前這方同誌的娘來一回就大包小包的帶回去,來一回就這樣,也不知吃了多少顧市長的供應。」
附和的人不知凡幾,大家都長着眼睛,從頭看到尾,還能不知道啥情況。
掏空顧家,愛占顧家便宜的分明就是這方珍珍和她娘家,結果,錯的卻全成了易思月,大傢伙都忍不住搖頭,仔細回憶,從易思月嫁進來到現在,她娘家好像一次也沒出現過,想到這,他們更覺方珍珍心思深,不可交。
方珍珍要是知道眾人對她的想法,怕是得哭死,不過現在比哭死也差不了多少。
望着眾人的嫌棄鄙夷,她連連後退:「不,不是,我」
方珍珍想解釋,卻不知從何說起,於翠翠見到此景,知道今天這事是輕易解決不了,她想了想,神色嚴肅的跑到方珍珍身後:「快,裝暈。」
方珍珍愣了愣,隨即反應過來,立馬翻了個白眼,倒下。
於翠翠見狀:「快,快來人,珍珍她暈倒了,得去醫院,快點,快點。」
「二嫂?」顧晴一驚,立刻上前,看她面無人色,壓下心中的不快,滿臉擔憂,有她這個市長的女兒在,人很快就組織了起來。
於是,不到十分鍾,易思月就只能看到他們的背影了。不過,人走了,事可沒完。
「你說說,這人怎麽說暈就暈,平時也沒覺她身體不好啊?」
「這還不知道,裝的唄。」
「哎呀,是啊,我咋沒想到,你說說,她這人可真壞,眼見說不過便裝暈,要是讓李同誌知道,誤會咱們咋辦?」
「誤會咱們啥?我們又沒怎麽她,不過實話實說而已。」
眾人一聽,連連點頭,說完這一遭,他們又趕緊轉向易思月,叮囑她以後面對方珍珍,可得小心,要有啥事,一定得去找他們。
易思月能說什麽,自然是萬分感激的送走了他們。
眾人離開,留下一院狼藉,易母見狀,二話不說,想留下來幫忙整理,被易思月給拒絕了:「娘,不用管,趕緊回去吧,晚了就真走不了了,這些我來。」
陳玉遲疑一秒:「要不,我今天留下?」
因為她帶書,把整個顧家都給鬧得雞飛狗跳,想也知道那李同誌回來不會高興,如果她留下,說不得人家愛面子,就不罵她女兒了,等熬過這幾天,再大的火只怕也得消了,這樣,小月也算逃過一劫。
易思月先是不解,再仔細想想,就明白她的意思,心中感動,但也堅定的拒絕了:「再如何,我也是顧家正兒八經娶進來的媳婦,他們不會對我做啥的,再說,今天這事也不是我的錯。」
這倒也是,陳玉點頭:「行,那你注意點,如果他們氣極了要動手,你就趕緊跑回來,不管咋的,家裏還是有你一口飯吃的。」
說到這,她面露躊躇:「那個,方珍珍昏迷,我是不是得去看看?」
雖然她也很不喜歡這個愛欺負小月,便宜佔盡卻還得了好名聲的人,但小月和她畢竟是妯娌,她不舒服,自己不去看,怕是會有人說閑話。
易思月搖頭,「不用,她裝的。」方珍珍暈倒時,她就站一旁,親耳聽到於翠翠說了什麽。
「真裝的?」陳玉震驚,隨後又滿是厭惡,做錯事,不想着咋道歉,盡整些歪門邪道,這種人,看了也是白看。
「行,那我就回去了,不用送,我自己會走。」
「好。」目送易母遠去,她才準備收拾院子,結果才拿起掃帚,便看到門口有人進來。
見到來人,易思月微微一笑,掏出了五塊錢,遞給了他:「謝謝你,說好的報酬,給。」
來人十七八歲,五官俊朗,身材高挑,遠看是個挺好的人,走近一瞧,眉目間的桀驁不馴簡直能刺死人:「行,那我就不客氣了,以後如果還需要大豆,儘管來找我,保證讓你痛痛快快出氣。」
易思月並沒有拒絕:「行啊,不過這事可不能告訴別人。」
袁保山嗤笑一聲:「告訴別人,你當我是你啊,長了個豬腦子,被人欺負大半年才知道反擊。」
「喲,說得好像你挺聰明似的,那怎麽跟你爸搞得水火不容啊。」易思月不怒反笑。
袁保山今年十七,是隔壁袁書記的兒子,他出生後,母親難產,生下他就走了,偏他爹是個官迷,全身心都沉浸在怎麽陞官,怎麽當官上了,完全管不了這個兒子。
想了想,便甩手將他丟給在鄉下的爹娘養著,這一養,就是十二年,等他想起自己還有個大兒子,把人接回來,待了一段時間後,他才發現,這接回來的不是兒子,是祖宗。
因為身邊就袁保山這一個大孫子,他爺爺奶奶對他那是極盡寵愛,要吃飯不給粥,要星星不給月亮,便養成了他說一不二的霸道性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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