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軍婚撩人,我在七零靠擺爛成團寵》[軍婚撩人,我在七零靠擺爛成團寵] - 第16章 竟然是個披着羊皮的狼(2)

對面的兩人看到他們的互動,一個覺得宋落櫻膽子大,一個羨慕她找了個好男人!
……
星期五這天,火車終於到達甘市。
兩人走出火車站,一道震耳欲聾的聲音從對面傳來:「團長,這裏,這裏……」
他看到霍斯霄旁邊的宋落櫻,眼睛都直了,嫂子真漂亮!
王振行了個軍禮,粗著嗓子喊:「團長好,嫂子好!」
男人叫王振,是霍斯霄手下的兵,今年二十二,已入伍四個年頭,目前是連長。
宋落櫻摸了下自己的臉,好神奇,十八歲就成嫂子了,她笑着點頭:「你也好,辛苦你了!」
「不辛苦,不辛苦,這是應該的。」王振憨憨一笑,不等霍斯霄開口,主動把行李搬上車。
車上,王振像小鳥一樣嘰嘰喳喳叫個不停:「嫂子也是京都的嗎?你跟團長是怎麽認識的!嫂子,團長脾氣不好,你以後一定要多擔當一點……」
霍斯霄在旁邊聽得沒脾氣,他陰沉着臉,怒斥道:「閉嘴,好好開你的車!」
王振脖子一縮,又繼續說道:「 團長,嫂子還在呢!說話小聲點,別嚇著嫂子了!」
霍斯霄攥緊拳頭,很想把人拉下車狠狠揍一頓:「想五十公裏越野跑,是吧?」
這番話讓王振成功閉嘴。
部隊離市區有兩個小時的車程。
路不好走,車子一搖一晃的,坐的宋落櫻昏昏欲睡,搖頭晃腦的。
霍斯霄怕她難受,乾脆摟住她。
……
家屬院的牆根處坐着四五個女人有說有笑的。
「聽他們說霍團長媳婦是農村的!」
「什麽?你聽誰說的?霍團長可是京都人,家境也好,有不少人盯着這塊肥肉呢!」
「去年吳政委給他介紹文工團的團花,他也沒去相看,我還以為他要娶個天仙呢!沒想到選來選去,竟選了個土妞,他到底是怎麽想的?」
「誰知道呢!」
「咦!來啦,來啦,哎呦,我先走一步。」說話的人放下手裏的鞋墊,風風火火跑過去。
王振先跳下車,接着是霍斯霄。
臨到宋落櫻下車時,一幫看熱鬧的人伸長脖子,一副迫不及待又激動不已的樣子,不知道的,還以為是來了什麽大明星呢!
宋落櫻今天穿的是白色的確良襯衣,黑色高腰直筒長褲。
她身材高挑,皮膚又好,這套衣服更是讓她穿出了兩米八的氣場。
她一下車,大家頓時像被人掐住脖子一樣,發不出任何聲音。
媽呀!
好漂亮!
這哪是什麽土妞,明明是仙女!
王振見大家傻愣愣地站着不說話,很不厚道地笑起來:「哈哈哈,口水都流出來了,擦一下吧!」
幾人下意識去擦口水,發現什麽也沒有,才知道自己被騙了:「王連長,你怎麽說話的?」
王振提着蛇皮袋,笑嘻嘻的:「好心提醒你們,還不領情,女同誌真難搞!」
宋落櫻看着家屬院,心裏升起一股敬畏,軍人難,軍嫂更難,以後的日子,她會跟這群可愛的軍嫂好好相處。
宋落櫻伸出右手,跟大家打招呼:「各位女同誌好,我叫宋落櫻,是霍斯霄的愛人,大家叫我落落就好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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